1元100赞网站-qq赞免费领网站-qq名片秒赞平台低价

自助下单地址(拼多多砍价,ks/qq/dy赞等业务):点我进入

小C是一位热爱烹饪的年轻女子。 她在家附近的一家媒体公司工作。 每天她都会为自己制作不同的食谱,为自己的生活增添新鲜感。

不久前,小C照例下班回家路上顺道买菜,路过菜市场时不慎摔伤了腿。 小C只好请了病假,去医院治疗。 有朋友去看望小C,告诉他应该申请工伤,但是小C问了公司的人事,人事说不是工伤。 于是,迷茫的小C向河南广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。

所以,下班回家的路上买菜受伤,能算工伤吗?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;

(二)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、收尾工作,发生事故受伤的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(四)患有职业病的;

(五)在外出工作期间,因工伤、事故下落不明的;

(六)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渡轮、火车事故受伤的;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工伤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紧急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;

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;

(三)原在部队服役上下班途中买菜工伤,因战、工伤致残,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返回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。

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六条规定,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属于“上下班途中”,人民法院应支持它:

(一)在合理时间内,在工作地点与居住地、经常居住地、单位宿舍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;

(二)在合理时间内从工作地点到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;

(三)参加日常工作、生活所需的活动,按合理时间、合理路线上下班;

(四)在合理时间内在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。

小C在上下班路上买菜是“合理路径”,可以定义为“上下班路上”。

但是,能否享受工伤保险还必须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其他规定。 四个要素必须同时满足。 一、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; 第二,伤害事故发生在合理的基础上。 在下班的路上; 三、在责任事故认定中,本人没有责任、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,或者责任难以认定的; 第四,伤害是由交通事故(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)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渡轮和火车事故造成的。

综上所述,下班回家买菜受伤不能算工伤。

如有法律问题上下班途中买菜工伤,可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后台私信,小编会一一解答。